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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国资委下属三企业联手打压民企,导致艾可酒店破产

时间:2020-11-23 22:40:00    来源:焦点日报    

本站讯 近日,民营企业武隆艾可酒店有限公司(原富源山庄)权利人肖平、曹鲁投诉控告2016年重庆市武隆区武隆国资委下属喀斯特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修建武隆区游客接待中心过程中封堵道路,征收酒店道路停车场部分土地和酒店周围土地,有意孤立出酒店,封堵酒店出口导致酒店无法经营,企业负债累累,酒店停业后受到周边施工环境影响造成评估资不抵债,走投无路的局面,而且在该项目初期建设过程中,由于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的“武隆县巷口柏杨至仙女山骆驼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工程”层层转包,利润层层克扣,导致工程安全监管把关不严,实际的承包施工方违规开采石头并随意堆积,村民多次反映无果,最终在大雨过程中发生滑坡坍塌,大量泥石冲击艾可假日酒店,造成了严重损毁,而相关单位却避重就轻,将责任归结为自然灾害,丝毫不提施工单位违规开采石头造成泥石流的事。

屋漏偏逢连夜雨,一方面是山石坍塌泥石冲击造成酒店损毁,一方面是建筑工地封堵道路造成进出酒店不便,在此前酒店借款投资400余万元升级改造还在还贷中,由于无收入来源未按期付息,被国资委下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如此接连的打击让该酒店逐步的走上了绝路。

经查询,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0%。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100%持股股东为武隆区畅安交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最终由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控股,持股比例为100%。重庆市武隆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股东为武隆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武隆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控股大股东)和武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艾可酒店正常经营时照片和被封堵后现状

权利人肖平、曹鲁提供的资料图片显示,酒店道路堆放有大量建筑材料,路口被喀斯特公司的建筑围挡遮住,原有的进出酒店通道已无法通行,仅能从建筑工地内穿行。酒店旁的停车场和村民房屋已被征用,但艾可酒店被隔离出来未征用,并将出口堵死,周边是拆迁废墟等问题导致无法经营。

权利人称,酒店拥有合法房屋产权面积约有1500平米,价值上千万元,喀斯特公司应该是考虑到征用成本较大,未将酒店拥有产权部分列入规划征用,才采取的隔离堵路的手段,逼迫企业自行放弃经营。

           艾可酒店被全部封堵现状

另根据(2016)渝0232民初2366号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6月30日,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将“武隆县巷口柏杨至仙女骆驼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工程”承包给子公司(武隆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月16日,交通工程公司与坤扬农业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书》,湛高华以坤扬农业公司的名义参加该工程事宜,工程款打入坤扬公司账户,结算后,坤扬农业公司收取湛高华1%的管理费。

知情人称,该工程招投标情况存疑,明显存在层层转包的问题。由于业主单位监管不到位,实际施工方湛高华在组织工人施工中,在艾可酒店后方150米处开挖石料,并且未将开挖的石料移开,存在安全隐患,柏杨九社村民曾多次反映。2016年6月2日,武隆全境普降大雨,艾可酒店被泥石冲击,酒店内部部分设施受到损毁。

           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游客接待中心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记者接到投诉后,两次前往武隆宣传部报备要求对如下问题进行了解:

1、贵地在规划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时是否组织过公众评议,是否考虑过对周边企业的生存影响?

2、在建设中征用土地时,为何单独将该酒店拥有产权部分隔离?是否存在故意行为?又为何将酒店进出道路堵死?

3、在喀斯特公司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时封堵道路造成酒店的损失问题,为何一直得不到解决?

4、交通开发总公司将“骆驼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承包给下属子公司,是否违规?是否经过公开招投标,请提供相关公开的招标资料。

5、对于“骆驼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施工企业可能存在的层层转包行为,贵单位请做解释?

6、“骆驼铺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项目”施工方违规开采石头和随意堆放渣石的行为,作为业主单位为何不提前制止和将隐患排除?

7、发生泥石流后,酒店被冲毁造成的损失为何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

8、艾可酒店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却多次受到当地国有企业的伤害,贵单位对此作何看法?

9、为了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请武隆区人民政府、武隆区国资委和相关企业,向媒体和反映人做出正面回应。但截至发稿时,相关部门未作任何回复。 记者还曾用短信告知武隆区分管胡副区长。

           武隆区土地房屋征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在武隆区委政府对民营企业支持关心下,根据胡珍强常务副区长2019年10月18日关于《艾可假日酒店的诉求》的信访批示件要求,武隆区征地拆迁中心会同区囯资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喀斯特公司、区畅安交通开发公司就艾可酒店诉求召开协商调解,由于国资委下属单位区畅安交通开发公司不实事求是,在修建武仙路复线未通过正规招投标,违法采用劳务分包形式让谌高华私人施工建设,在乡村公路上方沟渠边缘山体上组织挖机开挖石料,并且未将开挖的石料移开堆放。2016年6月2日,武隆全境普降大雨,艾可酒店被泥石流冲击,致使酒店内部设施设备受到损毁,双方在法院上要求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进行鉴定,由于鉴定机构作岀《司法鉴定回复书》对委托事项不作鉴定 ,而且畅安交通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将国家工程项目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私人施工,冲毁艾可假日酒店的设施设备,斑斑痕迹仍然清晰可见,更不能以此为借口,作为推脱赔偿的理由。记者调查,关于喀斯特公司修建区旅客接待中心时,实行断道施工后导致酒店无法经营,造成停业后装修损失是客观存在的。武隆县喀斯特公司承建游客接待中心是全区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选址武隆巷口镇柏杨村,用地面积98,33亩,总建筑面积118389.96平方米,建筑高度99米共29层,其中地上24层,地下5层,共设计停车位1672个,总投资56065.77万元,预计建设工期36个月。在功能布局上,除满足游客接待功能以外,还设计有规划展览馆,文化博物馆,旅游酒店等。该项目是武隆区最大型、规模化、专业化旅游集散中心,如此大规模建设却断道,对艾可酒店造成停业装修损失依然事实俱在,喀斯特公司和武隆区畅安交通开发公司同属国资委控股国营企业,在评估和市场调查中不客观公正,不按照酒店37间客房65个床位、餐厅30张餐桌及茶楼的营业规模估算赔偿,而是按照喀斯特公司其口头说辞,按相邻酒店经营随心所欲的按每年25万元标准进行补偿,换位思考是你们同意吗?国资委下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对艾可酒店诉讼利息,评估费用律师费及执行相关费用是多少,这些损失喀斯特公司就以每年25万赔偿一笔勾销,合情合理合法吗?喀斯特公司、征收中心就以艾可酒店赔偿过高协调不成为由拒绝赔偿请求,这样的领导干部不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吗?这不是为官不为、为官滥为、为官不力的表现吗?明显推诿卸责。

关于征收中心对艾可酒店启动征收,据征收中心领导在协调会上讲到根据区政府(2019—125)文件精神,谈到中心己多次与住房城乡建委、芙蓉街道、区喀斯特公司研究征收事宜,当前区住房城乡建委己启动征收前期相关工作。称当前情况较为复杂,工作进展情况区住房城乡建委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对征收艾可酒店所做什么工作我们一无所知。时至今日,喀斯特公司来函称经相关部门研究不收购艾可酒店,只单方认可每年按25万赔偿,真正的目的是迫卖艾可酒店,达到国资委下属三企联手打压的目的。喀斯特公司吕劲松、王建明、欧兴胜,征收中心张小军、游江涛等人对区委领导批示信访转办单相互推诿,是极其典型的滥权妄为、公权私用,并称区征收中心没有调解职能,不能依法组织调解,建议司法调解。征收中心明知却故意调解走过场。上述等人故意违背区委领导指导意见信访批复,严重违背中央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精神,最终导致国有资产过多损失,责任谁负?媒体在此强烈呼吁区委政府领导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事实,喀斯特公司较大施工规模对艾可酒店,强行断道、封堵大门、占用停车场,长达四年之久,现场施工留下的建筑垃圾一片狼藉,事实真相清晰可见。国资委下属三家单位,以组合拳的方式,击倒民营企业艾可酒店,导致艾可酒店股东曹鲁和肖平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记者希望有关各方要实事求是的早日解决艾可酒店赔偿事宜,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坐谈会上的相关讲话精神,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媒体将对民营企业艾可酒店这一事件追踪报道。(记者晓昌)

原文来自一点资讯:https://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Rzy1R1w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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