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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迈啤酒违规三年无人管,青岛啤酒行业监管遭遇灯下黑

时间:2021-05-08 22:10:01    来源:焦点日报    

本站讯 一家啤酒企业销售数千万违规产品无人监管,消费者举报石沉大海,没有安全监管的精酿啤酒只存在于崂迈这个品牌,还是青岛市啤酒行业安全乱象的冰山一角?

食品安全无小事,作为国内啤酒第一大市场的青岛,华灯初上,觥筹交错下的精酿啤酒,真的能让你放心吗?违法违规食品出现时,当地监管部门又是什么态度?

青岛又称“啤酒城”,是全世界知名的啤酒之都,尤其近两年来,鲜啤、原浆、生啤、IPA、黑啤、黄啤、白啤等等大量个性化、概念化精酿啤酒在青岛井喷式爆发,数百个品牌和酿造企业迅速崛起,使得青岛啤酒成为国内啤酒业发展的风向标。

大量中小型酿造企业甚至作坊式酿造企业的大量出现,产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一些中小企业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逐渐显现出来在,引爆消费者味蕾的同时,也为公共安全埋下了隐患。

市场调查:条形码非法使用现象严重

4月消费者陈先生,以一会所员工身份,来到青岛李沧区金水路一家名为青岛鑫德汇商贸有限公司洽谈采购业务,接待我们的是一男性员工,经过讨价还价,花了300元买到了崂迈黑啤、黄啤各一罐,10L礼品盒一箱以及1500ml塑料桶装黑啤一罐。根据举报者的描述,我们经过比对发现该品牌啤酒包装上的条形码使用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购买的一款标称为2021年1月1日产的净含量1L两发原浆啤酒条形码为6973290780898的产品,经国内条码信息公告查询网站查询结果为没有符合的记录,后经过产品码扫描,显示该条码无相关商品信息,又扫描产品正面“识物”,显示没有找到物品信息。

同样,一款为1L含量的条形码为6941306402782的精酿原浆啤酒,经查询显示同样结果。

更离谱的是一款2020年9月28日产的1L精酿原浆黑啤酒和2021年3月10日产的1L精酿原浆黄啤酒用的竟然是同一种条形码,且条形码也是显示已过期。还有10L的精装精酿原浆(条形码6973290780515)显示结果同上。

最后一款2L的崂迈原黄浆啤酒(标识上标注‘只有酿酒师才能喝到的啤酒’),条形码(6973290780027)经扫描后显示1.5L原浆黑浆啤酒。

监管部门:十天时间未启动产品违规项目调查

陈先生于4月15日将此事反馈给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将在市场上购买的一部分涉嫌违规的酒留在该局,作为执法和查处的证据,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会严格调查,严格查处,但直到4月20日,陈先生未接到任何回复。

于是,陈先生于20日上午,第二次来到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案件办理进度,得到答复是已经开始调查了,至于什么时间能对该企业依法查处,暂时还定不下来,还需要继续调查。

生产企业:从不知道条码使用规定

在监管部门对这一违法行为置之不理的情况下,陈先生直接联系了该生产企业,上门实地探访。

在崂迈啤酒生产企业里,一陈姓企业负责人表示此事的确存在,且已经存在数年之久,但是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他说,前几天他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问了一下他企业使用条形码的事情,就没有下文了,监管人员既没有上门核实本事件的真实性,也没有约谈企业到监管部门上门汇报。

同时,该负责人说,他们每年都会接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产品抽查,这些产品都是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不存在违法行为。并且青岛市有大量的小型酿造企业,这种现象不是仅存在崂迈一家,而是很多企业共同存在的现象。

这位负责人说,青岛市鲜啤酿造行业比较混乱,尤其是近年来电商的兴起,大量作坊式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获取高额利润,都会采取一些“技术手段”,比如缩短发酵周期、添加调色调味原料等很多妨碍食品安全的行为,比自己这严重的多的是,现在监管部门基本不管,都是企业自己根据市场需求调口感。

在该企业车间,笔者见到有二十个左右的发酵罐体,共一个生产车间,根据企业介绍,最短的产品发酵期在二十天左右,最长的品种发酵期在三个月。

陈总说,他们自己只有这一个生产车间,根据这个说法,一天生产量不到一个发酵罐的啤酒,也就是一两吨的数量,那天猫店和拼多多店里热卖的大量崂迈啤酒是哪里来的?青岛线下门店里大量销售的崂迈啤酒又来自哪里?是购买别人的酒罐装?还是通过勾兑技术提高产量?对此,我们无从而知。

监管失利:多方纵容导致违法事实长期存在

本次事件调查中,通过多渠道调研发现,发现此种违法事件得以长期存在,是多个部门监管失职导致。

首先,监管部门不作为。条形码作为商品数字代码,在商品可追溯体系中具有身份识别作用。条形码具有世界唯一性,即同种规格同种产品对应同一个产品代码,同种产品不同规格应对应不同的产品代码。根据产品的不同性质,如:重量、包装、规格、气味、颜色、形状等等,赋予不同的商品代码。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另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根据记者从青岛崂迈啤酒有限公司天猫店、拼多多店等多个电商平台流量数据计算,该厂涉及违法产品货值超千万元,另外该厂属于青岛本地知名品牌,实体店销售数量远远超过线上数量。

但就是这么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存在时间长达数年之久,居然未被监管机关发现。

更为离谱的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年度抽检中,这种一眼即可分辨的错误,居然能够连续多年通过审核,这已经不是能用工作疏忽来解释得了了。

其次,电商平台审核行虚设。

该企业在天猫、拼多多长期开店销售,按照第三方线上销售平台规则规定,必须对企业和产品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方可入驻。崂迈啤酒入驻过程中至于使用什么手段,避开了产品的审核,获取到了平台运营资格,记者发稿前致电两平台,服务人员并未给出明确解释。

再者,企业产品可追溯体系形同虚设。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电子化可追溯体系,目前国内企业常规使用的是条码追踪技术和二维码追踪技术以及批号追踪技术,但是该企业没有二维码追踪系统,没有批号追踪系统,唯一可以信赖的条码,却一直使用违规条形码,造成的后果就是产品在法律规定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环节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产品质量事件,将无法发起召回,会对大量消费者身心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追溯体系的缺失,第一表象是产品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更深的危害是国家财税的流失,失去监管的产品还能够照章纳税吗?没有电子台账的统计,没有可追溯体系监管,在完全失控状态下的私营企业运营,如何保障国家税收的依法征收?

对于以上涉及到的问题将继续追踪调查。(记者萧华 林枫)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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