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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县:耕地提质改造不能漠视村民正当权益

时间:2019-11-28 09:03:34    来源:焦点日报    

推进实施“旱改水”提质改造土地整治项目,既能保障经济建设用地需求,又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一些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工作方法简单,漠视村民正当权益,由此引发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上卢村村民卢为跳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当地“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叫卢为跳,男,汉族,1951年4月出生,是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上卢村的一位村民。我们这边现在都在搞一个叫“旱改水”的耕地提质改造工程,就是把山地改为水田。2018年12月8日,在我们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村支书卢某军、村委会主任卢某志及承包商卢某森就把我家和卢先柳家的自留地挖掉做路,为“旱改水”工程用。

得知情况后,我们就去找其理论说:“我们没有同意,你们为什么把我们的自留地挖掉。是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利。”他们嚣张的说:“你同意也挖不同意也挖,凭你们想阻拦那是不可能的。你打也打不倒我们,有本事去告吧!”一气之下,我儿子卢紧周就把他们叫来的挖机挡风玻璃敲碎了。他们马上叫来派出所把我儿子带上做笔录,挖机玻璃修了600—700元左右却要赔2400元。我儿子说是他们先挖我的自留地,给我复耕了再赔也不迟啊,得到的答复是“土地的事情找镇政府”。

接下来,卢紧周和卢先柳就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从镇、县、市、省,一直到国家信访局,上面都是返回下来叫亭旁镇处理。刚开始的时候,亭旁镇综治办倪某多次来上卢村,说是把我们的土地复耕,到现在还没有复耕。

2019年1月21日,村委会主任卢某志和兄弟卢某茂还有村民一起在卢某红家吃饭,商量好,卢某茂就冲到我们家,他说我们告他兄弟,他要把我们家砸掉。当时我儿子和儿媳不在家,两个小孙子在家被吓坏了。我妻子住在隔壁被吵醒了报警,民警来了他才停下来。

2019年5月2日晚上11点左右,我们家放在路边的40捆柴被点上火烧掉了;村民卢为良不同意就把他的低保户拿掉了,他是残疾人走路都不方便,靠一个月几百元钱的这点低保来过日子。还把他家杨梅树挖掉了,卢为良问他们我的杨梅树哪里去了,他们说被台风刮走了连树根都没有了;卢先柳也没有办法,他的地也没有了。承包商卢某森和村支书、村主任就对村民们说:“你们现在同意给你们一个人200元。如果不同意,到时候照样挖了还一分钱也拿不到。”村民们没办法,只好同意。

因为这件事情,他们自恃有保护伞所以更嚣张了。2019年10月12日,叫我们村民代表去开会,说要搞新农村建设,把老百姓粮田填了搞宅基地。村民代表表示不同意,因为方案没有搞出来,再说粮田还是老百姓的就这样填了不合适。结果,大会上吵起来了就散会了。

我平时在亭旁镇政府的做门卫工作。2019年10月31日下午,亭旁镇政府驻上卢村干部梅某跃打电话对我说,明天要到上卢村填土。我说:我现在没有在镇政府在家里,有事明天说。次日上午7—8点左右,梅某跃正好来上班,我问他,你昨天说要填土,你政策处理到位了没有,没有的话不能乱来。梅某跃就说,你算什么东西,打死你。就在亭旁镇大院里大打出手。我报了警,镇里也有监控。亭旁镇某领导却说,门卫老卢报警不对,事情也不处理。还说,你门卫是一个合同工,他梅某跃是个公务员,当我面向你检讨一下就好了,你还想怎么样,要不然你自己看着办。让我感到疑惑的是,梅某跃是一位58岁的老党员老干部,与身为门卫的我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什么要对我大打出手,是不是有什么利益驱使。

无奈之下,我只好去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结果被拦访人员送回来了。亭旁镇某领导责问我,还想不想干了你这个门卫。这位领导还不解气,当天晚上10点40分,把我带去“学习”。我一被带走,马上就把我的手机关机了,一直到11月8日才放回来。这一个星期联系不上我,我家里人几乎都要崩溃了。把我送回来时,他们叫我写“保证以后不上访”的保证书,当时他们的车子就停在外面等,不写肯定要再被带回去的。

作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一部分,“旱改水” 将旱地改为水田,增加水利设施提高灌溉保证率,可以有效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和数量。这道理我们也懂,但是老百性刚刚收了稻谷的粮田就被填上渣土,无法耕种了,这是不是劳民伤财和形式主义。旱改水,旱地不能种水稻,这个人人都知道,这是不是涉嫌骗国家的钱呢。这么大的工程有没有经过招投标,其中有无猫腻,村民们不得而知。此外,我们村没搞过什么工程,村里500多万元的土地款没有按政策分给村民,却被用的差不多了。这些钱花到哪里去了,希望能够公布出来,让村民们心里明白。(浙江省三门县 卢为跳)

来源:晨报新报

本文来自市场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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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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