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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莆田:一个拓荒者的深深困惑和无奈

时间:2022-06-13 17:16:09    来源:焦点日报    

三十年前,陈金洪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不畏艰苦承包了600亩荒山;三十年后,600亩荒山被征收,但负责征收的工作人员却以“补偿款不知归谁为由”拒绝陈金洪参与丈量登记。

无奈之下,陈金洪只好向法院提起补偿款分配诉讼,后该案历经城厢区人民法院、莆田市中院判决,福建省高院裁定,补偿款六分之五归承包者陈金洪,六分之一归发包方洞湖村第11组。

拿到判决书后陈金洪原本认为自己有了足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底气,但还是陷入了一个“怪圈”。判决书下来后,陈金洪将判决书和之前征收中的异议问题再次提交给了常太镇政府,但常太镇政府仍以“征地、丈量、登记、公示”都是以洞湖村第11组的名义进行的为由不予受理。

近几年来,69岁的陈金洪多次向福建省相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没有一个解决方案和处理结果。

自告奋勇承包荒山

陈金洪是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洞湖村第11组村民,现年69岁。为人正直,品德高尚。曾两次勇救落水妇女儿童,曾协助莆田市公安机关抓获抢劫犯两名,获莆田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

1983年,东圳水库管理局和库区常太镇政府联合多次向西天尾镇政府反映,要求落实渔沧溪山封山造林管理,之前渔沧山已荒芜多年。1984年中共中央农村工作一号文件指出:”在荒山、荒滩、荒沙、荒丘植树造林。”任务落到了洞湖村第11组,为此,洞湖村第11组连续召开了几个晚上的会议,但无一人愿意出来承包。陈金洪见状,主动找到西天尾镇林业站询问承包事宜,林业站回答,林苗由林业局提供,每亩补助8元。于是,陈金洪邀请同组的郑元龙一起承包,与洞湖村第11组签订了25年的承包合同,并经原莆田县公证处公证。

陈金洪称,他当时承包渔沧溪山时,“山上连一棵草都没有。”

2014年,莆田市对东圳水库进行环境治理建设,渔沧溪山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在征收的过程中,却遭到了洞湖村第11组的无理阻挠,负责征拆的常太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则以“补偿款不知归谁”为由拒绝陈金洪参与征地丈量登记,致使大量问题存在。

陈金洪称,在征收过程中,许多的征收物没有登记,且登记的一些征收物也大面积缩水。如:果场中修有一条1.5公里长的公路、一个117.6立方米的蓄水池、一万多米的水管等均没有进行登记。

陈金洪称,如此明显的征收物因何没有登记?这不是不负责任吗?即使䃼偿款不属于我,是不是也应登记?

然而,更为奇葩的是,根据承包协议,渔沧溪山面积约为600亩,但在征收中却只有330亩,缩水了近一半;另外果树面积,1997年经莆田市价格事所务评估为183亩,但在征收中却只有108亩,足足少了75亩。

陈金洪称,“从1997年起,果场又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巳不知增加了多少亩了。”

补偿款不知归谁

因无法确定补偿款归谁,2017年陈金洪向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配补偿款,后该案历经城厢区人民法院、莆田市中院判决、福建省高院裁定,地面物补偿款六分之五归陈金洪,六分之一归洞湖村第11组。

判决书下来后,陈金洪原本认为自己有了足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底气,但还是陷入了一个“怪圈”。他就之前征收中异议问题和判决书一并交给了常太镇政府,但常太镇政府仍以“征地、丈量、登记、公示”都是以洞湖村第11组的名义进行的为由不予受理。

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之前常太镇政府就称:“你一个人反映没有用,要洞湖村第11组反映才有用!”

陈金洪称,洞湖村11组他会反映吗?仅占补偿款的只有六分之一,自己占六分之五,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为设置障碍吗?

据了解,陈金洪与洞湖村第11组发生矛盾的原由是,合同履行十几年后,洞湖村第11组变更了村民小组长,此人对陈金洪有积怨,利用小组长的话语权,处处刁难陈金洪,其人家族势力大;加上某些村民看见陈金洪承包的渔沧溪山林有果、有了一定的收益,得了“红眼病”,企图废掉合同。为此,陈金洪与洞湖村第11组曾发生合同纠纷,后该案历经原莆田县人民法院、莆田市中院判决,合同合法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因此在本次征收中,依然遭到了洞湖第11组的的阻挠。

陈金洪感叹:维权为什么这么难

2014年,渔沧溪被纳入征入范围,2015年,征收工作全面启动,2016年4月下旬,渔沧溪山征收明细公示,陈金洪发现许多的征收没有征收,而且征收了的一些征收物也存在缩水现象,陈金洪即以书面形式向东圳水库拆迁指挥部和负责征收的常太镇政府提出异议,申请复核,但遭到了常太镇政府的拒绝,以“你一个人反映没有用,要洞湖村第11组反映才有用”为由推诿,此后陈金洪虽多次向常太镇政府反映,但无人理睬。

由于不能确定补偿款归谁,迫于无奈之下,陈金洪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该案城厢区人民法院,莆田市中院法院判决,福建省高院裁定,“补偿款六分之五归陈金洪,六分之一归洞湖村第11组,”但即使补偿款分配巳经十分明确,常太镇政府依然不予重视。

据了解,陈金洪当年承包渔沧溪山时,山上荒芜现象十分严重,已严重影响到东圳水库的生态环境,他通过贷款、融资才打造成了今日这样一片瓜果飘香的林园,形成了城厢区的一大人文景观。洞湖村原村书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承包渔沧溪山,陈金洪最困难时,家里的老母猪也卖了。

一个当年的拓荒者,因何会遭受冷遇?对他是是否公平?而且是一名见义勇为的英雄!

陈金洪称,征收价格也极不合理极不公平,果场中建有900平方米的房屋,均为居住房;分别建于1984年、1990年和1995年,所建房屋除了一处征收了500元一平方米外,其余全部按300元一平方计算,在当时的条件下,300元一平方米是不可能建起来的,他要求按照莆田市相关政策给予安置。

陈金洪直言,他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原因是,常太镇政府把他当成了“外人”,如果是西天尾镇政府,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2019年,求告无门的陈金洪试探着向莆田市市长写信,得到重视,信件批转至常太镇政府,但常太镇政府仍以“征地、丈量、登记、公示”都是以洞湖村11组的名义进行的为由不予受理;至此,陈金洪的求诉之路似乎陷入了“死胡同”,此后,陈金洪虽向福建省多个部门写信,但没有一个结果。

据了解,常太镇在陈金洪的带领和影响下,才形成今日以种植枇杷等水果为业的产业。因此可以说,陈金洪是常太镇的功臣、城厢区的功臣,乃至莆田市的功臣。

一个功臣,因何会遭受冷遇?难道真是权大于法?陈金洪称,“维权为什么这么难,难道非要等到花儿谢了又开?!”按照常太镇的逻辑,只能由11组主张,陈金洪是不是只能选择放弃?这样对他是否公平?

一个拓荒者,当年自告奋勇拓荒,征收时又无条件服从,相关权益却得到确切保障,岂不令人寒心?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望常太镇政府及城厢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媒体将继续关注,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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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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