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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明珠园开发涉暗操作触目惊心!

时间:2022-07-09 13:01:57    来源:焦点日报    

尊敬的各大新闻媒体、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绥化市纪委监委、驻望奎县巡视组:

我叫孙亚玲,身份证:232324198010202721,电话:18604553249。

我叫卢艳军,身份证:232324198304184212,电话:15145725111。

我叫曲万超,身份证:232324198512081835电话:13904555143。

我们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学府家园三、四号楼业主,我们怀着焦虑而急迫的心情实名举报“神秘”开发商刘伟,明珠园工程涉嫌暗箱操作,严重影响学府家园三、四号楼的采光,侵害几十户群众日常生活的切身利益,望奎县政府部门领导不惜用红头文件帮其开脱遮掩。现在,我们就一点一点扒开“明珠园小区”建筑项目的前世今生……

一、根据望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11月4日对黑龙江省鼎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望自然资执罚{2020}07号文件)中显示,“在望奎镇广场街南侧、卫生路东侧建明珠园四期,占地面积4263.5平方米,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构成非法占地。依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作业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土地原状,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塔吊)处非法占地面积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21317.50元。”

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书中未见一字群众举报的盗卖国土问题。一个外乡人竟敢在望奎县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盗卖国土上千立方,主管部门在干啥?为何只字不提取土大坑根本就没有恢复原貌?

望奎县自然资源局文件(望自然资发{2021}75号,局长李永峰签发)“信访事件处理意见书”内容是:“签朱艳红女士的信访问题;“您于2021年8月2日,反映望奎县明珠园(四期)在没有政府批件的情况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分发施工并2021年4月6日公示牌,要建80米高层”。经调查核实,望奎县明珠园(四期)建设项目,该项目经县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及望奎县规划委员会的意见,已作出规划方案调整,调整后明珠园(四期)建设项目拟建12层,限高40米以下。”2022年5月18日,学府小区5名业主到信访局反映明珠园4期违规建筑一事,信访局工作人员态度生硬并让我们上交手机。徐野县长组织的协调会上规划服务中心徐永进,自然资源局长付啸宇,住建局姜春光等三位局长都向我们说,他们就这么给答复了,如不同意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他们。同时,自然资源局下午给我们下达的文书(〈望自然资发(2022)65号文件,望建信(2022)28号文件,望城规函(2022)4号文件),并于2021年7月19日作出调整后的批前公示,现土地手续已办理。我们想问问给谁的手续已办理?难不成还是盗卖国土未批先建的鼎方公司吗?

二、日照分析报告书先假后真!

2020年冬月,望奎县规划局给我们提供了一份黑龙江省鼎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给规划部门的“日照分析报告书”,我们随即亲自去大连市实地调查出具报告的单位,既大连建筑技术发展中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过在当地有关部门核查,这家机构已被撤销好几年了,由此证明开发商刘伟向县规划局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书”是假的。我们揭穿了规划部门拿出来的报告书欺骗我们,能不是互相勾结吗?

还是黑龙江鼎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又向规划部门提供了黑龙江省建设集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日照分析报告书”,我们与出具报告单位负责人尹先生求证时,尹先生说:“望奎县属气候一类地区。望奎县规划局让我做一小时光照,若要3小时采光批不了”!据查找有关资料,我们这里应做3小时日照报告,做3小时明珠园项目就不能审批过关。

更为重要的是,其未对相邻36米的学府小区3-4号楼进行分析,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

三、望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望城规函【2022】4号文件中显示,“规划服务中心材料中,批后公示板是份假材料。公示板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公示地点是军人服务中心院墙,而事实上这个院墙于2021年9月8日已被拆除,很明显公示板上东西是在造假!

“在建筑物定位返红线上存在严重问题;该项目审批时,按照广场街道路红线距路中10米,建筑控制线距15米控制,因建设高层建筑,控制线多退3米,明珠园四期建设项目在广场街上的建筑控制线为距路中心18米”。由过去的80米高改为现在公示的40米高,绿化20%,现场已没有绿化20%的空间。更为表现突出违法的是:当前实际测量明珠园四期地基至路中心仅有14.7米,就建低层的间距都不足,更何况要建40米高的十二层楼,文件里的规定成为开发商的一张废纸!

四、明珠园1-4期棚户区改造疑似造假,尤为突出的是四期工程。四期现为黑龙江盛居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依然是刘伟的开发项目,只是更换了公司名称。

我们都是县城老户,对这个地块了如指掌。在2016年至2017年间,县拆迁办在拆迁1-3期中时,4期这靠道边的几家事业单位有军人服务社、县卫生局办公楼,该楼3-6层为卫生局家属住宅楼。此处办公楼不超过19年建设期,这两处办公楼被拆迁队砸掉门窗和拆除水、电系统了事,遂放置到2018年。

在2018年,县相关部门委托大庆市国峰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实质上是对现有的断壁残垣进行危房评估,2018年6月7日该单位给出具了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这两处危楼被前两年进行破坏式拆毁,剩下的再进行安全评估怎能不是危楼?其主要目的是把这两个楼弄成危楼,才可名正言顺的成为棚户区改造对象,享受国家棚改政策骗取棚改资金。

五、我们几次向主管副县长及相关单位领导反映明珠园四期开发存在的问题。在上个月,主管副县长徐野及相关局领导与我们展开了不止一次座谈会,最终不欢而散,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动不动就出台个红头文件应对我们提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地应付群众的呼声,然而文件又漏洞百出。

望奎县建筑领域多年来存在巨大的违法违纪和私搭乱建现象,我们反应的问题只是现实发生的,迫在眉睫需要整改的问题,而刘伟其人不知背后的保护伞在哪里。首先敢未批先建谁给他的胆量?已构成犯罪并未被追究,更牛的是鼎方公司一系列违法行为搞臭了,转身又用黑龙江盛居房产建筑开发有限公司替代继续完善各种手续,是正常招标获得明珠园四期工程吗?那么一连用两家资质都无悬念的中标,还是暗箱操作?望奎县的建筑市场如此荒谬乱象纵生,建设局长在睡觉吗?党性原则哪去了?明摆着问题不纠正,你到底是要干什么?就这么惯着一个省城来的“神秘”人物,他无法无天的行为,望奎县人是不敢似之而为!希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严查腐败分子,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违纪的责任,还百姓一个公道!

百姓们的诉求:

1、明珠园四期实质为商业开发套取棚户区改造项目内容;

2、要求政府重新规划,纠正错误;

3、明珠园四期在建中,前后楼消防通道距离不达标;

4、明珠园四期根据有关部门测算,严重存在溶积率不足的设计问题。

以上举报内容,如有不实之处,举报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原文来自腾讯:https://page.om.qq.com/page/Oxm_xSLMmR65kuwKF_MPyU9g0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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