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爆料 > 正文

哈尔滨人刘贵新实名举报国企经理童立勇利用职务之便谋利超千万

时间:2025-04-05 16:51:14    来源:焦点日报    

本站讯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居民刘贵新实名举报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童立勇,指控其在2011年8月6日至2012年12月30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涉及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并称其对举报内容愿负法律责任。

刘贵新在举报信中称:在2011年8月6日至2012年12月30日间,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童立勇利用手中职权,借助刘贵新公司(鑫龙江电力基础工程处)资质与本单位送变电公司签订6份工程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980.5165万元,但是童力勇没把签的合同给刘贵新,对于钱数刘贵新并不掌握。工程结算款到账后,童立勇就说款是他的,叫刘贵新把款转给童力勇提供的19个自然人,银行卡号和人名都是童力勇提供的。童指令财务人员将3152.079875万元工程款打给19个自然人,刘贵新对这些人根本就不认识,这些人的钱最后都到了童力勇的手里,按法律规定这已经涉嫌诈骗。

刘贵新指出,童立勇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利用职权强占公司工程款1171.5531万元,由于双方工程款混同,童立勇借此骗取款项。刘贵新向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领导反映后,童立勇仍拒不配合算账和返还款项。二是私设小金库,损公肥私。童立勇用刘贵新身份证开银行卡,掌控卡内资金,刘贵新公司账户向该卡转账251万元。刘在举报材料中还提及,童立勇的行为致使刘贵新公司资金链断裂,为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高息借款,最终倒闭。刘贵新本人因工程款被侵吞身患严重心脏病无钱医治,其妻子吴洪华经商失败后,因无法从童立勇处要回款项,于2024年11月29日跳楼身亡,家庭破碎。

刘贵新在实名举报的同时,随举报信附上了童立勇从其公司转出工程款的明细表以及利用公司资质签订的六份合同和大量银行记账凭证、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刘贵新坚称:他手里还有在呼兰区法院开庭时童力勇交的应对材料,是在呼兰法院复印的,可以证明童力勇的上述问题。因为刘贵新每年都要多次去省送变电公司要钱,该公司的纪检委都参与算了,信访、财会也参与了,都认为欠刘贵新的钱,却没人管。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马晓光还曾叫童力勇和刘贵新对帐,定好了日子童力勇却不去,到现在这账也没法对,至今送变电公司也没组织给刘贵新对帐。刘贵新说,如今他想走法律程序却拿不出来诉讼费、律师费,更没有其他费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求助媒体。他恳请相关部门依照20届中央纪委四次会议对国企、工程招标领域腐败问题的严惩要求,深入调查童立勇的违法违纪行为。

据百度查询,‌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成立于1986年1月20日,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1999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齐鸣,总经理是郭建伟,执行董事是齐鸣,监事是刘居阳,注册资本为28,806.7583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法律,‌国有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利用职务谋取私利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行为可能涉及贪污、诈骗犯罪行为。

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对于刘贵新的实名举报,媒体只是如实引述,并不代表媒体和记者的观点,我们只是希望作为国有企业的‌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委监察部门能够早日介入调查,并能早日还各方一个公正的、能够说得通的说法。(杨涛)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89741670141936180/

编辑:李辉

凡本网注明“XXX(非焦点日报)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爆料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