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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时间:2019-12-08 14:34:37    来源:焦点日报    

黑格尔(1770-1831)说柏拉图发明了辩证法。“柏拉图运用辩证法以指出一切固定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他从一推演出多,但仍然指出多之所以为多,复只能规定为一”(《小逻辑》)。黑格尔发明了另外的一套辩证法,与古希腊辩证法大异其趣。为了阐明黑格尔辩证法,首先要了解他的本体论学说。黑格尔的本体论学说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唯实论形而上学体系,有着明显的继承关系。所以先介绍唯实论与唯名论。http://www.pinggu.org/bbs/b73i325391s4p.html

1.唯实论与唯名论

我们之所以能够形成一般概念(柏拉图叫做“理性概念”),在于事物存在内在的本质。比方说,我们可以用“人”这一“理性概念”来涵盖全世界所有的人,在于每个人有特别相似的基因本质。很显然,理性概念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是心灵的产物,世界上没有一个具体的人能与我头脑中抽象的“人”的概念完全对应。安提斯泰尼说:“我看见一匹马,但是我看不见抽象的马。”抽象概念是只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东西,不存在于现实中。

柏拉图自然也特别想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本质规定,使得一个个具体的人能够组成为一个叫做“人”的一般概念。他当然不知道人的本质来自于基因,是人的基因本质使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如此地相似。他想来想去,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就是把原本只存在于人脑中的抽象概念(或理性概念)单独拿出来,把它作为实在的模型,即万物原始、永恒和超越的原型。于是“理念”(抽象概念的实在化)就成为万物的本质,是万物之所以能够被分类的原因。他认为理念先于、脱离和独立于事物而存在,不像事物本身那样受变化的影响。理念像人的精神一样,是自在和自为的,有实在性,同时还有主观目的性。我们所看见的个别事物则只是“理念”的反映和复制品,个别事物有生有灭,而理念则永存不息。柏拉图认为,这个世界有“一”、“多”、“质”、“量”、“高”、“低”、“大”、“小”、“善”、“恶”等等诸多理念,这些理念潜存于自然界各种具体事物之中,通过具体事物而得以表现出来。这有点类似于“泛灵论”──主张自然界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为精灵所控制的学说,即万物有灵论。柏拉图不仅认为万物有灵,而且一物有很多的“灵”,这个“灵”就是理念。这众多的理念构成了宇宙的秩序,使之形成为一个有理性的宇宙,而最高的理念就是“善的理念”。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体系基本上类似于柏拉图,唯一的区别在于:柏拉图的“理念”脱离实体而存在,亚里士多德的理念则根植于实体之中。他的“理念”有另外一个词,叫做“形式”。他认为,形式构成了一切事物的本质,潜在于实体之中。事物的成长和变化,乃是一个实现其“形式”的过程。

把抽象概念从人的头脑中“拿”出来,把它变成实在化的东西,使之成为万物的本质和存在的依据,这样的哲学就叫做“唯实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唯实论者,柏拉图的唯实论是“理念”,理念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亚里士多德的唯实论是“形式”,形式存在于事物之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哲学体系影响十分深远,整个西方古代的形而上学体系基本上不脱离把“理念”作为万物本原的窠臼,都采取这样一种将理性概念实在化的思路。当然,还有些人认为,一般概念仅仅是一类个别事物的名称,不先于事物,也不在事物之中,它只存在于人的头脑中。这样的哲学叫做“唯名论”。

请注意,唯实论的“理念”是永存不息,且永无变化的东西。柏拉图的最高理念是“善的理念”,这更是一个贯穿古今、通透万物且丝毫没有变化的东西,因此最理想的道德观念和政治制度也是亘古恒定的、不可更改的。世界可以永不停息地变,但其本质却永远不变。不变的理念是世界的本原,支配着世界万物的运动和变化。

2.黑格尔变的“理念”

在前人不变“理念”的基础上,黑格尔发明了他的变的“理念”。和柏拉图一样,黑格尔认为:“概念是作为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的自由东西”(黑格尔《逻辑学哲学全书.第一部分》第293页,人民出版社2002年,梁志学译)。万事万物,包括一切自然现象和精神现象之本质或根底是概念,概念是万事万物都具有的“最一般的、最基本的规定、范畴”,如有、无、变、一、多、质、量、度、本质、现象、原因、结果、相互作用等等,它们是一切具体事物之所以可能的逻辑前提或理由,是“逻辑上在先的”。这样,黑格尔就把我们心灵中的抽象概念外在化、实在化了,并命名为“纯粹概念”(也叫“纯粹理念”,简称“理念”)。

与柏拉图的理念一样,黑格尔的纯粹概念也是有目的性的,是一种精神的或者说理性的存在。纯粹概念脱离了人类的心灵,并且“注入”了万物之中,成为了实在化的“精灵”,而且正是这一精灵主宰了万物的存在和演化,是万物存在和演化的唯一根据。因此,凡是现实的必定是合理(即“合乎理性”)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黑格尔试图用这个“纯粹概念”来解释万物运动和演化的原因和规律。黑格尔的“纯粹概念”是可变的而且是永恒变化着的,“纯粹概念”内在地存在矛盾,矛盾的双方就是“本我”和“非我”。比如,这里有一只活的猫,“活的”这一理念内在地根植于这只猫,并且内在地含有“死的”这一倾向,所以这只猫其实是“活猫”和“死猫”的复合体。“活”与“死”是对立的、矛盾着的,但统一于“这只猫”,这叫做对立统一。当“活的”这一理念占优势的时候,这是一只活猫,但同时“死的”这一理念已经潜伏于其中,有朝一日,“死的”这一理念处于优势支配地位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只“死猫”。在这里,“活的”理念与“死的”理念构成为一对矛盾,矛盾双方的斗争结果导致了猫的生死变化。

黑格尔认为:矛盾到处存在,遍及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当中以及人们的思维活动当中;矛盾乃是人类思维的必然特点,并不是什么错误,也不是理性的局限。矛盾是一切运动和演化的根源,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的法则统治世界,是矛盾导致了事物的演化。辩证法是矛盾存在和运动的普遍形式和内在动因,“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矛盾按照辩证法的原则和方式来发展自己、展现自己,成为世界的实在和思维的精神。在演化的过程中,高级阶段是低级阶段的实现,是低级阶段的真理、目的和意义。潜存于低级形式中的矛盾的一方,向着其对立面转化,并在高级阶段将变得明晰起来,最终得以显现,因此高级阶段包含低级阶段的性质。与此同时,高级阶段又产生了向其对立面转化的趋势,预示着更高一级阶段的到来。这种事物向对立面转化的过程叫做“扬弃”,也叫做“否定之否定”。而且,这个转化的过程是逐步连续发生的,表现为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仍用上面猫的例子来说明:这是一只活猫,它存在着“活”与“死”的矛盾,矛盾的双方共存于这只猫。在其存活期间,“活”的理念占上风,但“死”的理念也已经根植其中了。“活”的理念一直在不断向着其对立面──“死”的理念转化,随着年龄的增长,通过量变到质变,“死”的理念最终被显现,活猫变成了死猫。但这只死猫却又内在地含有了“活”的理念,这个“活”的理念则体现在其下一代之中,其下一代“活”的理念又克服了“死”的理念,重新生气勃勃。这样,从一只活猫到另一支活猫,事物实现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这种“概念”的自我矛盾运动过程,就称为“辩证的过程”。黑格尔断言,一切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过程都是一种辩证过程。

黑格尔也解决物质与意识的二元性难题,他让物质世界从属于精神世界。他的纯粹概念(或理念)是一种有自主性、目的性的东西,带有精神的性质,但它在自然界表现为无意识的“冥顽”状态,还不是真正的“精神”。黑格尔认为:精神是绝对第一性的东西,精神的特点是自由,是精神自己依赖自己,自己规定自己,自己创生自己。自然没有自由性,不是自主的,所以,精神本质上不同于自然。精神的本质是自由,自然是不自由的。精神可以在矛盾中保存自己,自然是无矛盾可言的,自然只是单纯性、有限性。在黑格尔那里,精神的存在就是无限性的,自然也是精神发展的一个环节,精神可以从一切限制中走出来,达到一种绝对的无限性。只有不依人的意志转移的绝对精神的无限性,才是真正的无限性。

当绝对理念先把自己“外化”为自然界,于是有了“自然哲学”,自然界就有了逻辑学阶段的诸多概念范畴的规定性。自然哲学的最终成果是产生了实现绝对理念的认识主体——人。跟着就是“精神哲学”,又经历许多阶段:主观精神、法、伦理、家庭、市民社会、国家、艺术、宗教、哲学,最后在黑格尔自己的体系中完全实现自身。绝对精神是这样一路走来的,它在发展自身同时也是认识自身(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所以,什么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什么人类认识的局限性,统统都不存在。

黑格尔认为,整个自然界的发展,将趋向于一种融合了主体和客体,达到自由境界的精神状态。也就是说,“纯粹概念”在不断的自我运动变化中,通过扬弃,从量变到质变,能逐步克服其在自然阶段的无意识的、“冥顽化”的状态,从而达到有意识的状态,这就产生了人类精神和人类意识。所以,自然状态和有意识的状态不过是“纯粹概念”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于是物质与意识就统一于“纯粹概念”。当“纯粹概念”发展到最高的阶段,就是“绝对理念”,就是绝对自由的人类精神。这种绝对自由的精神一般人那里没有,或者不完全,只有黑格尔的精神达到了这一人类意识的最高阶段──他就是这么认为的。

人类的知识不过是“精神”的外化,这精神化为各种理念以及物体;理念都由互相否定的两方面组成(即所谓正题与反题),正题先出现,但它本身就含有否定自身的那一面,于是又由反题取代,最后两者统一,成了更高一级的和谐的“合题”。

黑格尔的辩证法表现为正、反、合的过程,首先是正题,由正题引出反题,最后将正题和反题合而为一,成为整体。例如,这是一只猫,但作为日常抽象概念的“猫”是不准确的,因为这只猫时时刻刻都在变动不休,而经过辩证之后的“猫”的概念就不同了,经过辩证了的“猫”的概念内在地含有“不是猫”这一内容,“是猫”和“不是猫”结合在一起,共同组成了“这只猫”。同样,张三是个人,这个“人”的概念也必须内在地含有“非人”的内容;张三是个正直的人,“正直”必定内在地含有“邪恶”的性质;姚明是高个子,“高个子”则内在地含有“矮个子”的倾向,如此等等。所有抽象概念都必须被看成“我”与“非我”、“是”与“不是”的矛盾统一体,这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方法。这样一来,经过辩证了的概念和日常的抽象概念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经过辩证了的概念是一个有差异的有机的统一,是一个统一而又有区分的整体,是对立面的综合。日常的抽象概念提供的是“知性思维”,它不能把握实在,它只能对实在作惊鸿一瞥,把实在割裂成碎片,而忽略其有机整体的性质,只有经过辩证了的概念才能做出对具体事物的正确描述,黑格尔是这么认为的。

古希腊辩证法的目的是要使概念变得明晰起来,着力防止概念的含糊不清;但黑格尔的辩证法却要求我们把清晰的“概念”变得更“含糊”一些,要把它看成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一个自我否定、自我成长的过程。

人类思维必须要使用概念,思维操作的对象是“概念”而不是“实体”,而任何概念都必然建立在静止、孤立的观点之上,从而都具有近似的、含糊的、抽象的性质。绝对精确的概念只存在于人们的脑海里,自然界并不会真实存在。用哲学术语来讲,就是抽象和具体是不可能同一的。我看到一只猫,但这只猫每一瞬间都会不同,所以我头脑中的“猫”的概念其实不是对这只具体的猫的完全真实的写照,它对这只具体猫的摹写是含糊的、不精确的。

其实,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已注意到概念与现实的矛盾性,他说:“我们踏进又踏不进同一条河,我们存在又不存在”。当然,赫拉克利特并没有要引入概念辩证法的意思,他只是想用这个例子简单告诉我们:世界是永恒变化的。但即便如此,这个活生生的事例其实已经深刻地揭示了概念的抽象、静止和具体事物的普遍联系、永恒变化之间的矛盾性。赫拉克利特的弟子说:“人的双脚甚至不能一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中国教科书对此却持批评的态度,说是否定了相对静止,因此是错误的。其实,赫拉克利特说“我们踏进又踏不进同一条河”,强调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这种运动和变化使得概念与现实不能同一。而他的弟子则阐释了运动和变化的连续性,强调事物在每一瞬间都有变化,无论这个瞬间有多么短。由此正可以推出赫拉克利特的下一句名言:“我们存在又不存在”。所以,他们两个人的观点其实是一致的,都说明了事物永恒运动和变化的性质,也说明了概念的抽象和静止与事物永恒变化的矛盾性,而赫拉克利特学生的观点甚至更为精确。赫拉克利特之后的芝诺提出“飞矢不动”,“阿里斯追不上乌龟”等悖论,强调实际物体不可能有所移动,运动是不可能的,他认为世界没有任何的运动和变化,运动和变化是假象。

黑格尔的辩证过程是典型的唯实论形而上学体系。区别在于,黑格尔之前,几乎所有的形而上学体系都以不变的“理念”作为世界的本原,只有黑格尔,以他永远变动不居的“纯粹概念”作为世界本原。这样,黑格尔的辩证过程就与一切前人的形而上学体系相对立,以至于形而上学后来在我国竟直接被定义为“以静止的、孤立的观点看待事物”,而辩证法则被定义为“以发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事物”。这有些令人吃惊,毕竟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形而上学体系,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无异于自己与自己对立。

唯实论与唯名论之争旷日持久,迁延上千年。唯实论与唯名论的战争后来扩大到认识论,分别演变成了唯理主义和经验主义。唯理主义倾向于先验的知识论,往往又导致客观唯心主义;经验主义则往往带有“唯我论”的性质(也称之为“主观唯心主义”)。

原文来自凯迪社区: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2702368&boardid=1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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