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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安:法院竟以假证据做出“保全”裁定?

时间:2025-03-21 12:49:02    来源:焦点日报    

2025年3月初以来,一篇题为《吉林大安:棚改项目“滨江一号”缘何民怨四起?》的新闻在网上石破天惊逗春雨。然而,面对持续发酵,大安市主管部门却异常沉寂。

“滨江一号”这个2013年的棚改项目因当初政绩工程草草上马,随之而来的导致层层转包落下顽疾,至此,民生项目反过来坑害民生!在大安市,这是一起沿革10余年的“老慢病”,也是一起“新官不买旧账”遗留下的陈旧诟病。最令人不解的是,大安市法院却采用建筑商提供的造假证据做出裁决。2015年,因为博德公司还不上兴亿公司的工程款,被其告到了大安市法院并进行了财产保全,该院随即作出了(2015)大民诉前保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对博德公司所有的16套房产进行了查封,后又做出(2024)吉0882执异137号执行裁定书进行续封,其中的11套房产就是抵顶给材料商的,至今已经居住多年。对于法院的查封,大安市农民孙丽娟、甘艳玲、张丽杰、刘瑞敏、袁艳辉、王彦波、蔡宝清、田小晶等八名材料商均奔走相告、据理力争。

据八名材料商提供的证据显示:兴亿公司在向法院申请查封时提供的担保材料涉嫌造假,大安市住建局官员信誓旦旦的坚称,其下属单位大安市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来没有给其提供担保。滨江一号建筑商的兴亿公司是一个“冒牌货”,竟然冒用内蒙古赤峰市亚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殿公司)的资质施工。大安市法院居然给冒用他人资质的施工建筑商做出了裁决,这岂不是“糊涂生断糊涂案?” 据《吉林大安:棚改项目“滨江一号”缘何民怨四起?》文中表述:八名材料商曾到公安部门报案,亚殿公司也给大安市公安局出具了情况说明,但是至今,警方并没有立案,而大安市住建局对此的回应竟是“这是上届领导的错,与现任无关”。

近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曾建议:禁止政府作出政策承诺后又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职能调整等为由违约毁约,以维护政府公信力。此前,最高法、最高检曾多次表示,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开展失信违约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历经多年治理,我国在政府诚信建设方面已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仍未绝迹。今年又有政协委员提出“禁止‘新官不理旧账’”,说明治理这一顽疾,既要精准发力,更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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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知乎:https://zhuanlan.zhihu.com/p/31453008762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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